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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远程远程教育2013年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4-06-16 09:06 来源:河南自考网

郑州远程远程教育2013年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

各学习中心、各位老师、各位同学:
 
  为做好本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 
一、授予对象
 
  郑州现代远程教育在修业年限内的本科毕业生,符合条件者,均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。
 
二、授予条件
 
  1、符合《郑州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》的相关规定。
 
  2、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课程平均成绩在“70”分以上;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成绩达到合格以上;在学习期间重考的学分累积不能超过12学分(含12学分)。
 
  3、在修业年限内,参加省级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,成绩合格。河南省内学习中心注册的学生必须在郑州南校区参加考试,在其它地方参加考试的不得申请学位。
 
  4、因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不授予学位。
 
  5、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学位,未通过者不得再次申请。
 
三、申请时间
 
 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: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20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 
  各学习中心务必于4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的学位申报工作。
 
四、申请程序
 
  1、符合授予条件的学生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,到所在学习中心办理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手续。申请学位时请提供两寸彩色照片一张,JPG格式的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,照片必须为浅蓝色背景,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学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。
 
  2、各学习中心将学生的申请通过学习平台上报。
 
  具体方法:登录教学支撑平台;打开“学生工作”菜单;点击“申请学位”,打开申请页面;点击“提交申请”,录入学生学号,查看学生信息,录入学生的手机号码、工作单位,较后点击“提交”按钮,将学生的申请报送至我院。
 
  3、学位申请结束后,各学习中心必须在2013年4月25日前将学生的学位英语合格证书(请在证书背面注明学号)或者成绩单的原件(河南省外的学习中心)、学生照片(照片上请注明学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,照片必须为蓝色背景)寄送我院考务部。合格证书、学生照片请按照学号升序排列。
  
  注意:河南省外学习中心注册的学生,须提供学位英语合格证书或者成绩单的原件;
 
  五、附则
 
  凡在学士学位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出,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;已获学士学位者,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,撤销其已获得的学士学位。
 
  各学习中心负责通知学生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,办理有关手续,过期不再受理。
 
 
  郑州远程教育学院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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